第一条 承认协会章程,支持协会工作,服从协会领导,遵守自律公约,积极参加由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共同为推动国家室内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自己的努力。
第二条 第二条 会员单位为本行业有影响力的代表企业,有诚信、有资质、有品牌,形象好、质量好、服务好,无投诉记录。
第三条 主要领导热心室内环境卫生事业,单位管理规范,制度齐全,企业发展快、效益好。在本单位所从事的细分行业内有影响力、号召力和一定的市场占有力,热心公益事业。
第四条 支持协会秘书处的工作。新入会理事以上单位均可参加“两个奖项”的评比;第二年理事单位必须继续缴交对应理事收费标准的会费;常务理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继续缴交对应职务收费标准的会费或缴交对应理事收费标准的会费并分别成功推荐1个、2个、3个会员入会的可连续参加“两个奖项”的评比。在协会组织的活动中捐款捐物,支持、资助协会的活动,为协会发展献计献策的单位。
第五条 协会组建以来,积极参与、支持、资助协会活动,为协会发展献计献策,曾经对协会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
本“3A(诚信、品质、服务)企业”、“行业突出贡献奖(个人)”的产生,将由协会秘书处或会长办公会议提名,在协会”网站“、”微信平台“广泛征求意见(一周以上)后,报协会”评委会“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委会成员三分之二通过)产生,最终通过协会”网站“、”微信平台“和协会会刊《绿色时代》发布。